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、航空港区体育主管部门,各项目中心、各省级单项体育协会、体育组织:
按照《河南省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河南省青少年体育赛事工作的通知》(豫体青〔2021〕7号)和《河南省体育局关于印发青少年体育赛事改革若干措施(试行)的通知》(豫体青〔2022〕18号)要求,经研究,现面向全省征集承办2023年度河南省青少年体育赛事意向单位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申办条件
(一)要有一支人员精干、分工合理、业务熟练、经验丰富、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竞赛专业团队。
(二)具有(或租用)符合项目比赛要求的场地、器材。
(三)有较好的食宿、交通等接待条件。
(四)具有良好的赛事推广和宣传能力;具有完善的疫情防控措施、应对赛事突发事件的预案和能力。
(五)在同等条件下,优先考虑有成功承办往年省级赛事经验或当地政府重视、明确支持承办省级赛事的单位。在承办往年省级赛事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,不予考虑。
二、申请程序
(一)申请
1.凡有承办意向的各省辖市(济源示范区、航空港区)、县(市、区)体育主管部门,各省级单项体育协会、体育组织,认真填写《2023年度河南省青少年体育赛事申办表》。
2.各申办单位于2022年9月14日前,将赛事申办表加盖单位公章后邮寄或传真至所属项目中心。
(二)审核
请各项目中心汇总申办单位材料,择优选择拟承办单位(如有必要可组织人员进行实地考察),于2022年9月19日前报局青少年体育处。
(三)公布
局青少年体育处将于2022年9月30日前向社会公布《2023年度河南省青少年体育赛事计划》。
三、经费使用
(一)省财政资金安排的赛事经费按照相关规定拨付。
(二)承办单位应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合理、合法开支比赛经费,每项支出须符合财务管理要求。
(三)承办单位可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吸纳社会力量协助组织省级赛事,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并承担相应责任。
2022年9月14日